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相关省内各市县来返人员查验工作须知,明确有相关涉疫区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不进入海口。
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
一、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一经发现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的规定进行管控。
二、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三、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四、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的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对所在地统一组织从健康管理驿站“点对点”闭环转运的人员,持有健康监测证明的自驾人员予以放行。
六、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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