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划定相关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辖区内的居民需要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8月13日22时起调整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风险区等级,现通告如下:
将原高风险区爱群路9号楼1栋、2栋、3栋、4栋,7号楼1栋、2栋、3栋住宅单元调整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将原中风险区以爱群路9号楼4栋为中心,东至爱群路,西至东风一巷,南至东风路,北至东海河片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社区组织实施。
调整后,区域内居民如遇生活、就医等困难,可致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6622072/26625619、省12345热线昌江分平台反馈咨询。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