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63650253
大渡口区:65367167
江北区:67745086
沙坪坝区:63755293
九龙坡区:68159704
南岸区:62833297
北碚区:68316028
渝北区:67816084
巴南区:66371262
两江新区:63753938
万盛区:48297105
双桥区:43781929
万州区:58293639;58293046
黔江区:79332015
涪陵区:72739990
长寿区:40666636;40666630
江津区:47529638;47559181
合川区:42875036
永川区:49577119
綦江区:85883025
大足区:43781047
南川区:71687153
铜梁区:45874674
潼南区:44682212;44682211;44682216
荣昌区:61479157
璧山区:41427234
梁平县:53222006
城口县:59225492
丰都县:70686272
垫江县:74661067
武隆区:77820759
忠县:54455113
开州区:52124065
云阳县:55162621
奉节县:56516015
巫山县:57650446
巫溪县:51331578;51522717
石柱县:73334032
秀山县:76036458
酉阳县:75552352;75413559
彭水县:78841589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方法
务工经商户口迁移
在主城都市区,符合下列情形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主城都市区: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
(二)主城都市区外的其他地区: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
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按自愿原则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入伍前户口在本市的,其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本市户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年老父母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人才户口迁移
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学生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开除学籍的,户口应迁回原籍。
其他户口迁移
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录用、聘(任)用、调动、安置、任命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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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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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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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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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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