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只要在重庆有工作,就可以直接落户。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落户申请条件: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在城镇地区登记户口。
在校大中专学生落户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在校就读学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生集体户或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落户。
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拟选择将材料邮递到派出所或网上跨省通办的,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
2、《毕业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其中市外迁入的,还需《户口迁移证》
6、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
7、在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廉租房除外)
在校大中专学生落户(市内迁入)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加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或录取通知书。
3、《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
4、在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住房手续。
5、在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直系亲属家庭户口处落户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
在校大中专学生落户(市外迁入)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加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或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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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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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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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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