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能够领取几个月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来决定的。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足5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足10年:第5年领取14个月,自第6年起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第10年领取20个月,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如下: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相关介绍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024-03-13
2024-03-13
2024-03-12
2024-03-12
2024-03-11
2024-03-11
2024-03-08
2024-03-08
2024-03-07
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