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就业见习基地招用以下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4、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一)享受就业见习基地每月发放不低于2100元的基本生活费;
(二)享受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材料(基地申领)
就业见习基地在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60天内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见习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二)就业见习协议原件;
(三)就业见习人员身份证(台胞证)复(影)印件;
(四)就业见习人员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国外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学历认定材料;
(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以及保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在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60天内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扶持政策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可享受13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其实际留用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1-12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就业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被评为“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可有一定资金奖补。
重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按月资格认证。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二、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可以。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领完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2年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金结束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2、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重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重庆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是先下载重庆人社APP,领取电子社保卡,领取后再进行失业补助金领取。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
重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领:第一步: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第二步:页面显示人员基础信息,核实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校验。
重庆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有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最高可领1200元。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58378465,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19号。黔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9223671,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2号楼。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2220389,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失业补助金线上申请主要通过重庆人社APP进行申请,先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续申请信息会直接读取电子社保卡银行账号,补贴也将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号。市外户籍人员在申领电子社保卡时存在疑问的,请电话咨询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