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落户。根据规定,只要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只要满足两个条件,购买了房屋且实际居住,就可以在重庆落户。
购买成套住房落户申请材料:
1、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
2、房屋产权手续。
3、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
4、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提供结婚证和产权人同意手续。
5、户口迁移人员年满16周岁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市内迁入城镇地区的,立即核准,当场办结;对市外迁入的,报派出所领导审结,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其中市外迁入的在3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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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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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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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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