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及市政府规定列入生育保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
随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在重庆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方面的费用是可以在医院联网结算报销的,生育津贴出院后到参保当地提交申请即可。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
重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说明: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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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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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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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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