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为家庭首次购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按照相关规定须持有房屋产权一定期限才能再上市交易的二手住房除外。
2、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3、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6、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二、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计税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差。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四、职工偿还公积金提取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五、租房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销户提取
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十、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重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按月资格认证。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二、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可以。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领完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2年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金结束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2、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重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重庆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是先下载重庆人社APP,领取电子社保卡,领取后再进行失业补助金领取。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
重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领:第一步: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第二步:页面显示人员基础信息,核实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校验。
重庆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有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最高可领1200元。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58378465,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19号。黔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9223671,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2号楼。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2220389,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失业补助金线上申请主要通过重庆人社APP进行申请,先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续申请信息会直接读取电子社保卡银行账号,补贴也将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号。市外户籍人员在申领电子社保卡时存在疑问的,请电话咨询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