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联名卡损毁、遗失等原因需要变更原关联联名卡的,须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
(1)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主城区银行网点只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即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银行卡应为同行卡);
(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①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②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③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④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⑤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⑥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⑦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3、重庆公积金个人网厅、“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线上渠道: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
(三)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在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重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按月资格认证。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二、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可以。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领完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2年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金结束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2、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重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重庆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是先下载重庆人社APP,领取电子社保卡,领取后再进行失业补助金领取。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
重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领:第一步: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第二步:页面显示人员基础信息,核实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校验。
重庆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有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最高可领1200元。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58378465,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19号。黔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9223671,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2号楼。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2220389,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失业补助金线上申请主要通过重庆人社APP进行申请,先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续申请信息会直接读取电子社保卡银行账号,补贴也将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号。市外户籍人员在申领电子社保卡时存在疑问的,请电话咨询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