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约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协议》的方式,按照以下条件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按月约定提取。
1、约定提取方式:租房约定提取为按月提取,职工申请将每月应提取资金按月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按月约定提取金额为一个月的提取限额,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500元/月、已婚职工30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200元/月、已婚职工2400元/月。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二、解约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办理签约手续,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终止约定提取的。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办理签约手续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解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解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解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租房约定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2、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3、签约后经核实职工及其配偶存在有效的房屋信息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4、签约后婚姻信息发生变化的,协议将自动终止,请及时进行个人婚姻信息申报后重新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
5、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按月资格认证。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二、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可以。重庆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领完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2年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金结束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2、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重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重庆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是先下载重庆人社APP,领取电子社保卡,领取后再进行失业补助金领取。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
重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领:第一步:从“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界面。第二步:页面显示人员基础信息,核实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校验。
重庆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有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失业人员只能申请领取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最高可领1200元。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58378465,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19号。黔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9223671,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2号楼。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电话:023-72220389,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失业补助金线上申请主要通过重庆人社APP进行申请,先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续申请信息会直接读取电子社保卡银行账号,补贴也将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号。市外户籍人员在申领电子社保卡时存在疑问的,请电话咨询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