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外汇消费分期付款规定:
1、申请时间:消费业务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前3个工作日。
2、起始金额:起价1000元人民币。
3、额度使用:分期总额不超过永久信用额度,并且一般不超过5万元等值人民币。
4、分期本金:根据客户来电申请时建行即期结售汇牌价的现钞卖出价,将外币交易本金换成等值人民币;人民币本金不再调整至外币账户。
5、入账货币: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金额的入账货币为人民币。
6、退钱结汇:如持卡人需将外币账户退回的金额兑换为人民币,建行将按原外币消费分期时的汇率进行兑换。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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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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