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连续有高温天气,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让广大市民尤其是户外工作者对高温津费发放标准十分关注。那么今年福建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福建高温费发放标准2013
福建高温费发放标准2013时间:5月-9月
福建高温费发放标准2013:每人每天8-10元
福建高温费发放标准提升
福建省于2007年建立高温费发放制度,将传统的高温补贴或高温费变更为高温补贴,规定企业应向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费。
福建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高温补贴、高温费属于福利范畴,变更为高温后i额,属于工资范畴,因而建立高温费制度对企业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能更有效地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8月,福建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通知,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小编了解到,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限与广东、重庆一起是全国最长的,为5个月,发放标准属中上水平。“目前仍然按照8~10元的标准来执行。”福建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据了解,福州市的高温津贴标准与省里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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