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人为阿勒曼尼人的后裔,是在约公元500年以后才到目前的地区定居。列支敦士登的国名起源于18世纪初,来自奥地利维也纳的列支敦士登大公约翰.亚当(Johann Adam von Liechtenstein)买下了两块采邑:许内勒贝格庄园(Schnellerberg,1699年)与瓦杜茨郡(Vaduz,1713年),并且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加盟成员之一。1719年1月23日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六世(Karl VI)将这两个地方合并成立一个独立的小型大公国,赐名为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是一个君主立宪国家,且与欧洲其他仅具象征意义却没有政治实权的王室不同,列支敦士登的王族拥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权力。该国的元首称为大公(Prince,德文里称为Furst),现任元首汉斯-亚当二世是在1989年时由他逝世的父亲佛兰兹.约瑟夫二世(Franz Josef II of Liechtenstein)手上继承国家的统治权,并已在2003年8月15日时对外宣布,他将在近期内退位,将国家大权转由他的儿子、王储亚洛伊大公(Prince Alois)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