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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旱

在伏天时期出现的干旱,称为伏(夏)旱,属于季风区灾害性气候。主要发生在中国长江流域及江南地区特别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等省。伏旱对农业生产有很大影响,同时还影响工矿业用水、生活用水和航运事业;也因干热缺水,引发疾病,危害人、畜健康。

伏旱 - 产生原因

河流干涸

大体上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此时梅雨静止锋已于7月上旬推移到黄河中下游和东北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被“副高”控制,形成反气旋天气,以下沉气流为主,日照长,太阳辐射很强,气温高,蒸发旺盛。农作物生长也快,农田需水量很大。但由于气团单一,除局部地区的雷阵雨外,无大片雨区,普遍出现干旱酷暑天气,故叫“伏旱”。这一季节长江中下游地区午后气温一般达33~35℃,个别地方有高达43~45℃的高温记录。一般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且少台风活动时,容易出现严重干旱。主要发生在中国长江流域及江南地区特别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等省。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且少台风活动时,容易出现严重干旱,降水量显著少于多年平均值的现象。大体上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伏天从夏至后第3个庚日起,大约在每年7月12日之后的10天里。)

伏旱 - 影响

作物枯萎

梅雨过后,就会出现伏旱。伏旱,顾名思义,就是伏天发生的干旱。伏,分为初伏、中伏、末伏,俗称三伏。三伏是一年中最热的时期。从入伏到出伏,约相当于七月中旬到八月下旬。伏旱主要发生在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特别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等省,它们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这一单一气团控制,气流下沉,温度升高,出现较长时间的晴热少雨天气,这时夏季农作物(如水稻等)生长很不利,比春旱更严重,故称春旱不算旱,夏旱减一半的农谚;当大气环流发生异常,副热带高压位置没有按常规由南向北推进时,有些地区会出现严重的伏旱。如2000年入夏以来,因受异常气候影响,河南省出现了大面积严重伏旱,豫南的部分市县降水量创建国以来历史同期最少纪录。据河南省2000年6月1日至8月18日的累计雨量统计,全省降雨量为46毫米至392毫米。有91个市县降雨较常年偏少1成至9成。有30多个市县降雨量创下建国以来历史同期最少或次少纪录。特别是7月7日以来的40多天时间,全省大部旱情急剧发展,据统计,共有96个市县的累计雨量在100毫米以下,其中有72个市县降雨不足50毫米,较常年偏少5成至10成。伏旱不仅对农业生产有很大影响,同时还影响工矿业用水、生活用水和航运事业;也因干热缺水,引发疾病,危害人、畜健康。

伏旱 - 发生时间

地表干涸

伏旱是只在三伏天时候的旱情,三伏天出现在小暑与大暑之间,是一年中气温最高且又潮湿、闷热的日子。所谓的“伏天儿”,就是指农历“三伏天”,既一年当中最热的一段时间。三伏天出现在小暑与大暑之间,是一年中气温最高且又潮湿、闷热的日子。 可以这样理解:“伏”就是天气太热了,宜伏不宜动,三伏是中原地区在一年中最热的三、四十天,三伏是按农历计算的,大约处在阳历的7月中旬至8月上旬间。

每年入伏的时间不固定,中伏的长短也不相同,需要查历书计算,简单地可以用“夏至三庚”这4字口诀来表示入伏的日期,即从夏至后第3个“庚”日算起,初伏为10天,中伏为10天或20天,末伏为10天。中国古代流行“干支纪日法”,用10个天干与12个地支相配而成的60组不同的名称来记日子,循环使用。每逢有庚字的日子叫庚日。庚日的“庚”字是“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个天干中的第7个字,庚日每10天重复一次。从夏至开始,依照干支纪日的排列,第3个庚日为初伏,第4个庚日为中伏,立秋后第1个庚日为末伏。当夏至与立秋之间出现4个庚日时中伏为10天,出现5个庚日则为20天。看来,庚日出现的早晚将影响中伏的长短,所以,出现了有些年份伏天30天,有些年份伏天40天的情况。

三伏天,一伏是十天,这是按照天干的十数去计算的。所以,划分三伏天,就是:夏至之后的第三个天干的庚日,为第一伏的开始天。比如,2006年的夏至,是西历年的6月21日,这一天的天干日是辛日,28天之后,就是第三个庚日,所以,2006年的7月20日,就是第一伏的开始;十天之后,又是个庚日,也就是7月29日,就进入了第二伏;十天之后,又是一个庚日,也就是8月9日,就进入了第三伏。这就是说,每年进入三伏天之后,都是很热的,特别是第三伏的十天,是最热的.

伏旱 - 判断标准与防御

四川伏旱分布

伏旱对农业生产和人类的生活都有较大的影响,对是否是伏旱有一个判断的标准。

一般性伏旱标准:6月下旬到9月上中旬,连续20-29天总雨量<30毫米,其中有5天以上高温出现。

重伏旱标准:连续30-39天总雨量<40毫米,其中有7天以上高温出现。

严重伏旱标准:连续超过(等于)40天总雨量<60毫米,其中有10天以上高温出现。

防御措施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伏旱 - 特点

农田干涸

伏旱的特点是太阳辐射强烈,温度高、湿度小、蒸发和蒸腾量大,成为一年中最热的一段时间。中国长江流域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控制下,晴热少雨,伏旱的发生比较频繁,高达50%。其他地区有些年份也出现伏(夏)旱。 夏季是农作物生育旺盛的时期,伏(夏)旱虽不及春旱出现的频率高;但对作物的危害一般较春旱重,所以有春旱不算旱,夏旱减一半的农谚。伏旱不仅关系到当年作物的生长,而且也决定当年水库的蓄水量和土壤底墒的形成,对来年的冬小麦和春播作物的生长及产量都有重要影响。盛夏伏天期间出现于长江中下游及四川盆地东部地区的干旱。伏旱发生于梅雨期之后,通常为7月中旬—8月中旬的三伏时段内。伏旱期间高温闷热、晴朗少雨、蒸发旺盛、旱情灾害严重。7月平均气温可达28—31℃,如重庆为28.6℃,汉口29.0℃,南京28.2℃,号称长江流域的“三大火炉”。由于阳光充足,骄阳似火,地温高达70℃以上,酌热的大地不断地把热量散发给大气,午后最高气温平均高达34—35℃,甚至出现不少40℃以上的记录,如皖南霍山1966年8月9日达43.3℃,江西修水1953年8月15日高达44.9℃等。伏旱期间虽然晴朗少雨,但因长江中下游和川东地区河网密布,水汽蒸发很多,低空湿度仍很大,故热量不易散发。高温加高湿,人体不易排汗,感到闷热难耐。

伏旱 - 影响降水

伏旱

伏旱期间的降水量明显地减少,一般为95—120毫米,与5—6月的春雨、梅雨季节相比,减少了近三分之二。蒸发量偏大是伏旱的显著特征。7—8月的蒸发量可达255—280毫米,与5—6月相比,约增加80%。降水量与蒸发量的差值是表现伏旱程度的重要指标。降水量少于蒸发量则为负值,负值越大则伏旱强度越大。下图为7月中旬—8月中旬(伏天期间)多年降水—蒸发差等值线。东经110°以东,北纬25°以北,北纬32°以南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四川盆地东部地区,降水—蒸发差在100毫米以上,为中国比较显著的伏旱地区。其中,北纬26—31°,东经112—121°之间的地区,降水—蒸发差在175毫米以上,为中国伏旱最重的地区。伏旱的产生是副热带高压影响的结果。每年7月上中旬当副热带高压增强北进到北纬25°附近,长江中下游地区便处于副热带高压下沉气流的控制之下,尽管空气中水汽很多,但缺乏凝结、成云、降雨的条件,旱情严重。伏旱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主要旱期,大面积干旱对农业的影响很大。此间若有台风来临,则为极好的抗旱水源。若无台风,或台风来临过晚,则会造成严重的伏秋旱。实际上,伏旱区并非年年伏旱、处处伏旱。若遇副热带高压较弱,位置偏南、长江中下游多雨年份(如1954、1957、1962、1974年等),则不出现酷热干旱。在海拔较高的山区和滨海地带,是伏旱时期的避暑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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