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网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2、申请人将网上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3、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承办人,承办人组织审核,按规定审批;
4、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形成电子审核单;
5、申请人可在服务窗口领取纸质审核单或在网上下载打印审核单。
报销的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①手术证明、②费用凭据。
生育保险的简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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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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